各学院:
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中高校实验室运行安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按照《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司[2020]13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我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好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充分排查和整改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
二、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认真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组织对本学院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二)各学院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查。
(三)各学院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按照附件2的要求,编写自查自纠报告,由主管实验教学的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上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三、完成时限
请于7月28日下午20:00之前将自查自纠报告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863773122@qq.com,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335室。
联系人:李彩洁
联系电话:0998-2899341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