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实验室涉及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仪器的安全 使用,特制定该规定。
第一条实验室涉及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仪器的单位,必须组 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第二条实验室涉及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仪器时,应当对使用 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使用知识的教育。
第三条实验室涉及使用新设备、新仪器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岗位技能 培训,使用人员必须掌握安全操作的技术要领。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有知悉自身在安全操作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实验室涉及使用新设备、新仪器时,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的,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五条 实验室涉及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仪器时,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学习和现场操作与指导。
第六条实验室涉及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仪器使用过程中,要 注意有无毒害,在实际操作中按有关说明认真操作。
第七条实验室(实验中心)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并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八条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