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录播教室使用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录播教室资产设备安全,合理高效使用录播教室资源,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录播教室供本校教师教学研究专用;录播教室原则上不借用;外单位人员、其他部门人员参观、使用,须经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主管领导同意。
二、凡是使用录播教室的教师须至少提前二周向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设备管理科提出申请(附件一),并认真填写相关内容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审批后(附件二),方可使用。未 申请者,不安排临时使用。
三、录播教室属于专业设备,所有使用录播教室的人员须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相关设备,不熟悉操作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因违反使用规章制度,造成设备损坏,相关人员要承 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录播教室内所有设备,一律不得出借,且不得随便移动或拆卸。
五、师生进入录播教室须衣着整洁,听从教师安排入座,自觉遵守纪律,上课时专心听讲,做好学习笔记;要爱护公共财物,不要触动、移动或拆卸录播教室设备。
六、所有进入录播教室人员禁止带入食物、饮料、水,严禁吸烟、丢弃废物,保持录播教室的卫生整洁。录播完毕,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录播室,注意防火、防盗和安全用。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