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学生实验守则
1、学生必须按照课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到实验室上实验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学生实验前要做好预习,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复习有关基础理论知识。
3、进入实验室必须服从教师指导,在指定地点进行实验,保持室内清洁,安静,不许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及其它杂物。
4、实验前应核对自己所用的仪器,如有问题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告,未经许可不准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
5、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方可动用仪器设备进行实验,实验中要精心使用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细心观察,如实记录,不得抄袭他人记录。
6、实验过程中,要始终注意安全,出现意外事故时要保持镇静,并立即采取措施(切断电源,气源,火源等),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
7、实验过程中,若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要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处理。凡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器皿工具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并填写报损单,由指导教师根据情况(自然损坏除外),按有关规定赔偿。
8、严禁学生在实验区内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如有在实验区内各种原因吵闹,给公物带来经济损失和发生各种事故者,于情严肃处理,带来严重后果者一律开出学籍。
9、实验报告应按要求用规定的实验报告纸填写。注意分析实验结果,科学地处理数据,绘制曲线图表等。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时应主动重做。
10、实验结束后,要及时关水、停火、断电、整理好使用的仪器设备。清理实验场地,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