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防火制度。
1、实验人员在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生火,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品处吸烟。
2、实验室内的物品要存放有序,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电源、热源。
3、实验室电炉及电热工具必须放置在耐燃基座上,用毕后或停电时要立即切断电源,试用时要有专人看护。非实验的电炉、加热器及高功率灯泡禁止使用。
4、实验室内电气设备及线路设施必须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电气设备的要求实施。不许乱接乱拉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
5、实验室安全员要做到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发现异常和露电等现象及隐患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处理和上报有关部门。
6、实验教师和实验人员实验前要向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遵守防火规定和操作规程。
7、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条件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8、实验室人员要做到三懂: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害性、懂得预防火灾措施、懂得救火方法,同时做到三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救初级火灾。
9、实验室要安放、保管好消防器材,做到定点定人,发现损坏和丢失要及时报告。
10、每间实验室,预备室,药品库房须配配备两个沙箱;地下室走廊也要配备好足够数量的沙箱。如果沙箱里沙子量少了,相关负责人及时补充。
11、每一楼层和地下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灭火器能否正常使用,消火栓是否正常,如果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12、实验室通道要畅通无阻,以防万一发生火灾等灾害情况时及时引导学生疏散。
13、节假日前,实验室主任带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7年12月1日